退換貨政策

一、退貨與換貨須知

1.      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網路購物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日起算 七日鑑賞期(含例假日)。
如需辦理退換貨,請於七日內聯繫客服:

o    客服專線:06-201-2999 分機 160

o    客服信箱:serve@fornice.com.tw

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務必 妥善保存發票,如發票遺失,恕無法受理退換貨申請。

2.      退換貨運費說明:

o    因商品瑕疵或出貨錯誤所產生之退換貨,相關運費將由 Fornice 負擔。

o    若因個人喜好或非商品瑕疵因素辦理退換貨,退換貨運費須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
申請退換貨時,商品須保持全新狀態,並請 保留完整商品、包裝(含外盒、包裝袋)及所有贈品,一併退回。

二、鑑賞期說明

※ 七日鑑賞期 非試用期
退換貨商品必須為 全新未使用 狀態,且商品本體、包裝袋、外盒均需完整無破損,否則恕無法受理退換貨。

三、其他說明

本公司保有隨時修改、變更本訂購須知內容之權利,相關規定請以消費者購物當下網站公告之最新版本為準。

四、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
1.超過 7 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
2.客製化商品

3.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
4.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
5.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
五、退款說明

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會直接把款項刷退至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。
貨到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則將退款費用轉帳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